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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平台玩法2024-09-04

《最强大脑》第十季震撼开播 “水哥”王昱珩重返脑力舞台******

  今晚21:10江苏卫视《最强大脑》第十季即将迎来首播。一如既往的烧脑挑战,不同以往的赛程设置,前所未有的嘉宾阵容,第十季节目一开场就用惊喜的往季回归脑王阵容和一波波密集的脑力轰炸点燃全场。脑王之战谁与争锋,面对新的挑战者们,脑王们又将何去何从?烧脑征程开启,悬念丛生。

  老朋友变换新身份 嘉宾阵容惊喜连连

  本季《最强大脑》的嘉宾阵容既有熟悉的面孔,也有全新的惊喜。蒋昌建仍将作为主持人陪伴大家步入第十季,心理学教授攸佳宁继续担任“巅峰召集人”,观众们无比熟悉的王昱珩将作为“脑力见证官”重返脑力舞台。作为多次参加《最强大脑》的明星选手,被观众们亲切地称为“水哥”的王昱珩曾经以“微观辨水”名场面和“30万把扇子可能更适合我”的名言成为《最强大脑》节目中的传奇人物,他的回归无疑是本季最大的亮点之一。比赛经验丰富的他将会如何评价每一位选手的表现,又会为他们提供哪些宝贵的建议,不禁让人万分期待。

  另一位脑力见证官由脱口秀演员庞博担当,他幽默诙谐的语言或许能够给观察室里为选手们捏一把汗的嘉宾们带来一些适当的放松。值得一提的是,有“三行代码”飘在太空的庞博曾经也是学霸,对于每一道挑战项目,他又将会有怎样的真知灼见?

  第十季的两位“特邀脑力见证官”由郭麒麟和知性“女神”王珞丹担任,他们将共同见证选手们一次次向顶峰发起进击。郭麒麟已经是《最强大脑》的老朋友,前几季节目中他佳句频出,用风趣的语言表达和超高情商活跃了现场气氛。他的“反向预言”也让观众们记忆犹新,第十季再度加盟,观众们不由纷纷猜测,哪位选手会被郭麒麟“看好”。作为第九季“特邀升维观察员”,王珞丹一度在观察室跃跃欲试,并上手试图挑战升维版“扫雷”项目,新一季来临,喜欢挑战的她又会想要尝试哪些挑战项目?

  脑王回归“王炸”开局想赢就要硬碰硬

  如果说每一季《最强大脑》的终极目标是脑王的角逐,那么第十季首期节目就摆出了决赛阵仗。往季节目三位脑王的回归吹响了巅峰对决的号角,脑王之战无疑彰显了“想赢就要硬碰硬”的强势态度。和脑王一起回归的还有曾经作为《最强大脑》中国战队标志的荣誉勋章,它将作为入围本季脑王决战的重要信物,再次见证脑力舞台的荣耀时刻。

  脑王象征着《最强大脑》脑力的最高水准,是每一季选手心目中的“传说”。三位脑王的巅峰过招让往季的终点成为第十季的起点,可谓十年一遇的脑力圈“华山论剑”。这几位比赛经验丰富的脑王都曾通过层层试炼,在往季节目里过关斩将最终一举夺魁。在面对其他脑王时,谁将突破脑力极限,谁将表现出更广阔的格局、更深度的思维、更准确的预判,“巅峰召集人”攸佳宁教授表示对此万分期待。是来自传说并续写传说,还是云巅折戟遗憾离场?首期节目见分晓。

  与此同时,本季汇集在脑力舞台的选手实力也不容小觑。新秀选手中除了来自国内外名校的学神学霸,以及数学、化学、生物等奥林匹克竞赛金牌及各级别奖项得主,还有包括航天科工领域、参与盲人电子书等项目的研究人员,以及电竞官方解说、音乐剧演员等各行业精英。此外,众多在往季节目中有亮眼表现的选手也选择在第十季再次挑战自我,向脑王决战发起冲锋。新秀们能否一战成名?老将们又能否弥补遗憾?大家拭目以待。

  《最强大脑》的舞台上,有脑力强者的直接对话,也有星光熠熠的思维闪光点。从第一季到第十季,《最强大脑》始终坚持致力于传播脑科学知识和脑力竞技项目,并以高口碑、高收视在同类节目中一路领跑。制作团队在每一季节目中都力求结合时代特色,用科学的眼光观察世界,用脑力和思维拓展社会的维度。赛制上的革故鼎新,内容上的蜕变进化,选题和选手筛选标准的变化,都体现了当下的创新气息,是节目锐意进取、持续探索的一个缩影。

  这一季,《最强大脑》历经近十年的积淀和打磨,迎来难得一见的三脑王阵容。见证脑力王者们的正面对决,体验硬核刺激的烧脑试炼,脑王之战谁能更胜一筹?敬请锁定1月6日起每周五晚21:10江苏卫视《最强大脑》第十季,想赢就要硬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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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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